2008年7月7日至8日,旷世琳应邀出席了由深圳海事局主办的船舶污染调查培训课程。会上她就民事责任公约,燃油公约、国内有关船舶污染损害赔偿责任的立法方面发表了演讲。
此次培训课程和4月份在上海海事局召开的培训有共同之处,它们都有效的提升了海事局对船舶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