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7月5日至7日,海洋污染损害防止与赔偿国际研讨会在南京国际会议中心召开。会议由江苏海事局,上海海事大学,Maastrichts大学和比利时鲁汶天主教大学共同主办。参会者主要是海事局工作人员,船东和学者代表共计约150人。
中国海事局副局长徐国毅,江苏海事局局长张同斌、上海海事大副校长蔡存强、荷兰Maastrichts大学Michael Faure博士分别向大会开幕式致辞。中国海事局常务副局长刘功臣和上海海事大学校长於世成出席了闭幕式。
会议期间,30多名代表发言。大家分别从学术角度和实践经验两方面讨论了污染防止法律措施和赔偿,其中特别强调了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赔偿以及由船舶在修船过程中造成的污染赔偿问题。 最后有一种可操作性方法多次被提及,就是把国内的国家基金和地方基金统一成一起成为一项可申请的基金,制定出允许申请的范围和优先赔偿原则等。上海海事局和深圳海事局发表的两篇论文被收集到《研讨会论文汇编》中去,CMS对这两篇论文的撰写也投入了相当大的精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