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船舶油污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称“油污司法解释”)已于2011年7月1日生效。该司法解释主要规定了适用范围、案件管辖、油污责任、赔偿范围与损失认定、船舶优先权、油污责任限制及债权登记与受偿、油污索赔代位受偿权等方面的内容。现对该司法解释做以下摘要和释义。
具体请查阅: 《船舶油污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司法解释摘要与释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