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4日,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在北京组织召开了“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运作机制研究”项目的专家评审会,对上海海事局组织编写的《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管理委员会章程》、《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索赔指南》和《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理赔导则》等四项研究成果进行了评审。该项目由交通运输部海事局立项,上海海事局主持完成,北京中英衡达海事顾问有限公司和上海海事大学具体承担上述四项文件的编写工作。
参加评审会的有交通运输部财务司综合处处长张建宏、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财务处处长曹玉、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船舶监督处副处长许吉翔、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法规处副调研员陆立明、大连海事大学教授张仁平、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研究员耿红等专家。上海海事局危防处调研员陈伯卫、上海海事局危防处副处长徐旻、上海海事大学副教授陈宇里以及CMS旷世琳、韩克作为课题组的成员参加了评审会。
在会上,CMS韩克代表课题组对《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索赔指南》、《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理赔导则》两个文件的主要内容进行了介绍,包括帮助和指导油污受害人如何进行索赔,明确基金的理赔标准和工作程序等。
随着2012年7月1日《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开始生效,我国的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制度正在逐步建立起来。本项目中的《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四项研究成果进一步完善了我国的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