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24至25日“中国律师2012年海商法国际研讨会”在上海举行。海事法院法官、海事律师、航运企业和保赔协会人员等汇集一起就新近海事法律的发展和实践进行了广泛的讨论。
CMS旷世琳女士应邀在会上对中国水污染方面的法律问题上进行发言。会议讨论期间,热点问题集中在:(1)船舶碰撞造成其中一船发生溢油事故,应由漏油船或是非漏油船对污染损害承担责任,抑或是两者都应承担相应责任?(2)清污费用在何种情况下可被认定为最新司法解释中规定的“使船舶无害化”的费用,因而不受责任限制。